厦门海关:进口芸豆、绿豆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问题标题:进口芸豆、绿豆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打算从缅甸进口芸豆、绿豆,想知道需要缅甸公司提供什么相关资料,在厦门清关又需要什么资料。 考试用书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进口企业进口干豆,若为监管方式“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根据一般贸易的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三、同时,干豆的商品编码主要涉及0713项下的商品,对应的的监管证件要求为“AB”,因此进口时应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四、鉴于贵司未说明该商品的用途,无法确定为种用或者其他用途,无法判断应归入的相关税号。由于非种用脱荚干豆(不论是否去皮或分瓣,税号0713项下)东为盟协定项下的协议税号,缅甸属于东盟协定的协定国家之一,可相应享受协定税率。凡申报产自该协议国家或地区的协议项下协议税号商品均可凭原产国提供的合法的原产地证明享受相关协定税率。因涉及东盟协定税率的征收,建议贵公司详细了解有关文件内容;五、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以现场海关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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