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检员考试辅导:报检范围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施检的范围
  1、《法检目录》货物
  2、进境旧机电、入境废物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和使用鉴定)
  4、集装箱
  5、动植物及其产品
  6、5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动植物性质包装物、铺垫
  7、来自动植物区的运输工具; 装载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邮包、货物等
  10、旅客携带物(如微生物、骨灰、血液制品等)和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
  二、输入国要求必须凭检验检疫证书入境的货物
  三、国际条约规定必须检验检疫的货物
  四、外贸合同中约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证书办理交接、结算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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