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检员基础复习资料复验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复验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

  1、可以向作出检验结果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

  2、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对同一检验结构只进行一次复验

  3、对复验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任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某企业对某直属检验检疫局下属分支检验检疫局的出口货物检验结果有异议,企业可向()申请复验。

  A.国家质检总局

  B.该直属检验检疫局

  C.该分支检验检疫局

  D.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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