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复习资料: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一)报检的时限(重要考点)

  1、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4、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二)、报检的地点(重要考点)

  1、政府有关审批、许可证等批文中已规定检验检疫地点的,在规定的地点报检;

  2、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单选题

  贵州一饮料生产厂从英国进口一批设备零配件(检验检疫类别为R/),在上海入境,在上海口岸卸货时发现部分包装破损,该饮料厂应向( )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残损鉴定 。

  A.上海 B.贵州

  C.上海和贵州 D.上海或贵州

  答案:A

  多选题

  以下进口商品,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卸货口岸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地点检验的有( )。

  A.大宗散装商品 B.易腐烂变质商品

  C.废旧物品 D.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

  答案:ABCD

  3、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4、其他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5、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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