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2年11月导游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9 共1页

摘要:湖北2012年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时间:2012年8月2日—10月10日。

关于湖北省2012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旅游院校: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亦可报考。

  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者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拟到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需报名参加口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名人员登录湖北旅游网(www.hubeitour.gov.cn)进入导游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确认后在线打印报名表。

  网上注册时间:2012年8月2日—10月10日。

  2、现场审核:考生携带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网上注册照片为同一版本),到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并交纳考试费。加试外语者须带好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证(IC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免试、免口试考生须经请示省导考办,否则不予承认。

  审核受理时间:2012年9月2日—10月10日,工作日受理。

  3、全省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地点:

4、2012年10月11日—10月19日,省旅游局3楼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受理全省各报名点的集体报名,电话:027-87124842。报名材料包括:系统导出的报名汇总表(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的考生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考生电子照片册、缴费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等。

  5、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从湖北旅游网下载打印,打印纸型为标准A4型纸张。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11月24日。

  (三)考试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2004]178号文件,考试报名费:38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笔试250元/人,口试120元/人);加试考生130元/人,免面试考生260元/人。请各地到省旅游局规财处领取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严格按标准收费,并全部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交入下列帐户:

  帐号: 17052701040002164 开户行:农行中北路分理处

  户名:湖北省旅游局

  务必注明“导考费”,同时保证入库报名考试费金额与票据金额、报名人数相符合,集休报名时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内容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

  2、笔试,分“导游专业知识”和“导游相关知识”两科,不分语种,满分各100分,笔试总分120分为合格,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用2B铅笔填涂)。

  3、口试,即现场导游,满分100分,60分合格。分为景点讲解及知识问答两部分,并以抽签形式决定应考景点及相关知识内容。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抽签景点10个,其中全省范围5个为: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黄鹤楼、大别山,各地自定景点5个,于报名时报省旅游局导考办。

  (二)考试时间

 (三)参考资料

  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一套四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各地新华书店有售。

  (四)考点设置

  按分片原则设立考点。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集体报名时递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由省旅游局导考办根据情况核定设立:

  1、当年考生达到200人以上;

  2、能够实行考培分离,有较为完善的笔试和现场导游考试设施,能较好解决评委、考生的食宿要求;

  3、能保证专人专车取送试卷,有专门的试卷保密箱,妥善保管试卷,保密制度严格;

  4、监考、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责任心强,并经过专门培训。

  (五)阅卷、发证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阅卷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

  2、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拔打027-16868932声讯电话或登录湖北旅游网查询。

  3、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义,可向省导考办提出书面查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4、省旅游局自收到国家旅游局的资格证书后15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三、考前培训

  (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也可不参加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要加强对培训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省旅游局导考办不直接进行集中培训。省旅游局将加强对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四、考前宣传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指导,坚持“积极主动、形式多样、点面结合、深入到位”的原则,大力宣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使社会了解、考生清楚本次考试的具体情况。

  (二)要将宣传、督促、检查相结合。各市州旅游局要在当地的报刊、网站上,采取新闻宣传、发布导游考试公告等形式,对导游考试信息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各级旅游行业管理(执法)部门要从行政要求的角度,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层面,明确从业人员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其从业的法定要求。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市(州)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点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新闻、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传达和报送工作,努力扩大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导游资格考试有关情况将通过湖北旅游网及新浪微博(“湖北导游考试”)及时发布。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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