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2页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
  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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