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民商法辅导:国家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1、概念与特征

国家所有权,是指以国家的名义享有的所有权。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权特征如下:
第一,主体的惟一性和统一性。
第二,客体的广泛性。
第三,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2、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规定外,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指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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