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安排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关于陕西安排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29日。

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的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查汇总后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核对老考生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具有极强的延续性,是考生成绩滚动管理的唯一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为防止报名时考生的档案号发生混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报名时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老考生凭往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档案号,只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费标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周期两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各市、区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报名工作,报名信息资料务必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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