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5月11-31日网上报名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24日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09年10月25日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5月3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6月2日(9:00-11:00,13:30-16:00),考|试/大现场确认点为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具体地址:
  1.上海政法学院(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丙,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
  报名点代码:6363
  联系电话:5425676664413233
  2.上海市企业管理进修学院(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212室)
  报名点代码:3333
  联系电话:5665202256651884
  3.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江西中路215号,市民政局大楼173-175室,近汉口路)
  报名点代码:8282
  联系电话:63210107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大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10月9日-10月23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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