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5.5-5.14日网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2008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鄂人考院函〔2008〕34号)精神,经与市经委商议,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8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四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仍按国家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08年5月5日―14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已参加过报考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四)5月12日―15日, 市人事局、市经委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市人事局右侧)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纲与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事宜由市经委政策法规处负责联系安排,在报名确认现场联系办理。
  2008年10月13日―17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whptc.org
  武汉人事人才网 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网 网址:WWW.027wqfx.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