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6月7日―12日网上登记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赣人字〔2008〕10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1号)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举行。考生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6月7日9:00―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9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通过后至6月15日17:00;考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10月13日9:00―17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全科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进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下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资委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资委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终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有关纲、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和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法规处联系。

  七、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规定60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2、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国资委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8年度企业法顾问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6月7日19:00―12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6月9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6月15日17:00 考生网上缴费
9月8日前 向人事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
10月13日9:00―17日17:00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11月底之前 完成阅卷
12月22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一)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政策问答及报名流程。

  (二)进入新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填写完成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填写准确并妥善保管,防止报考信息泄露。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分别经设区市国资委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资委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四)办理确认手续成功后,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五)查询缴费状态。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六)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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