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1年准予李文斌等11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1-09-30 共1页

李文斌等11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有关市(州)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工作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附: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11名)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准予 律师 执业 决定

发:省厅律管处、省律协,郴州市司法局、常德市司法局、怀化市司法局、邵阳市司法局

附:

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

(共11名)

黄克飞   湖南省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袁秀芳   湖南省资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亚锋   湖南省桂东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文斌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法律援助中心

雷建华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法律援助中心

严豫军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宏杰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成华   湖南省临澧县法律援助中心

夏旭臻   湖南省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周秀苹   湖南省中方县法律援助中心

何海波   湖南省邵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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