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斌等11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有关市(州)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工作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附: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11名)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准予 律师 执业 决定
发:省厅律管处、省律协,郴州市司法局、常德市司法局、怀化市司法局、邵阳市司法局
附:
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
(共11名)
黄克飞 湖南省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袁秀芳 湖南省资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亚锋 湖南省桂东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文斌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法律援助中心
雷建华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法律援助中心
严豫军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宏杰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成华 湖南省临澧县法律援助中心
夏旭臻 湖南省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周秀苹 湖南省中方县法律援助中心
何海波 湖南省邵阳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