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济人考函[2009]21号
关于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4日
  14:00—16:3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5日
  9:00—11:30法学基础知识
  14:00—16:30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
  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成绩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
  四、考试报名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30日-7月9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8日-10日。
  网上交费时间:7月8日-12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7室,联系电话:82568206。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经现场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办理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6、报考人员在网上交费后,于2009年7月8日-12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是否交费成功。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到现场确认点改正。逾期不改,责任自负。
  7、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周。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4、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5、纲及考试用书仍使用2005年版,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发行,也可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联系电话:010-68033566。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网上报名入口>>>>>>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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