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6号)和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物价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1999]24号)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年9月3日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2011年9月4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