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高级经济师考试五大变化须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共1页

1、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已公布。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三条知: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之前人社部公布的2020年资格考试计划中,确定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报名时间暂未公布。

2、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及专业确定。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即高级经济师考试有1个科目,10个考试专业,报名时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但要注意的是,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生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后,还得参与评审。评审要求,文件中也有提到。

根据新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4、高级经济师成绩管理。(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成绩5年有效)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规定: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下同)评审的使用标准。

第十二条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第十四条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通过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或使用标准取得的职称,在划定区域内有效。

5、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将按照新规定组织考试。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0年1月8日),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同时废止。

即广西不再自行组织高级经济师考试。

政策原文可点击《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政策变化及解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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