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高级经济实务》

发布时间:2020-06-03 共1页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知

第三条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定为9月12日,各省报名时间暂未公布。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三个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

报名条件:

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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