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8 共1页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区内合格标准均为55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52人,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有效期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附件: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区内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