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公文的语言特点

发布时间:2011-07-27 共1页

  语言是公文的基本要素,特殊的应用目的使公文的语言具有一系列特点。 
  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庄重――指语言端庄,格调郑重严肃。 
  准确――指语言真实确切,无虚假错漏,褒贬得当,语意明确,符合实际。 
  朴实――指语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流畅,通俗易懂。 
  精练――指语言简明扼要,精当不繁,服从行文目的及表现主题的需要,当详则详,当略则略。  
  严谨――指语言含义确切,文句严谨,细致周密,分寸得当,忌模糊含混、语意多歧。     
  规范――指语句不仅合乎语法及逻辑原则,而且要合乎公务活动的特殊规范性要求。 
  在语词方面,用规范的现代书面语言,不用口语词、方言词、土俗俚语及生造语词等。公文除了以双音节词为主外,还常用一些单音节词、多音节的公文专用词和介宾词组、“的”字结构等。 
  在语句方面,句子含义完整确切,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关键句脱离上下文不生歧义;过渡句少;一般都有表达公文主题的主题句;句子带有较多的限定性修饰词;泛指性无主句较多;“是……的……”形式的判断句较多,用以表达作者的见解、态度和解释。 
  在修辞方面,追求准确鲜明,质朴平匀、精炼顺达,反对含糊暖昧,繁冗堆砌,重内在美;修辞以消极修辞为主,重在选词炼句,慎用修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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