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知识笔记第十章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第十章网络商务隐私权保护法
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差异:
1、 网络隐私权将“公有”和“私有”领域重新划分。
2、 网络隐私权强调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
3、 网络隐私权更加强调主动控制权。

网络隐私的侵权方式:
1、 cookies文件的滥用
2、 监视软件的滥用
3、 滥用识别机制
4、 黑客攻击行为
5、 随意出售个人信息
6、 第三方泄漏或共享

网络隐私权的主要表现:
1、 网络个人信息收集的知情权
2、 网络个人信息收集的选择权
3、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控制权
4、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请求权
5、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利用限制权

个人数据的特点
1、 所有权为该数据的生成者所有
2、 数据内容是数据主体可被识别的个人信息
3、 构成个隐私的重要内容
4、 个人数数据控制权丧失后具有不可恢复性

网络个隐私权的保护模式:
1、 法律规范
2、 建议性的行业指引
3、 技术保护模式
4、 网络中介隐私论证服务
5、 安全港模式

我国立法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 对个人数据资料的保护应当在合理利用和隐私保护之间平稳。
2、 应注重和国际准则接轨
3、 一定要端正指导思想

我国网络隐私立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1、总则
2、主要立法原则
3、个人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持有
4、个人数据资料的利用与安全
5、个人数据资料的披露和公开
6、数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7、规定权利人的隐私权利和相对人的义务
8、儿童隐私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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