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又出新规定提供购物凭证避风险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10月23日,网络购物虽然快捷方便,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进行调查取证,而网络黑店的泛滥也严重扰乱了原本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最近《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规定,从事电子商务企业要公开相关证照信息,并且还规定了网上交易要保护个人信息,网购也应出具凭证。 
  虽然有些网店信誓旦旦的说已经取得相关企业的代理资格,或者就是某家商户的分支企业,但是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往往都只限于口头上的承诺,消费者并没有真实的看见企业所取得的相关资格。而在这次的草案修改稿中就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并且这些相关信息必须在经营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但目前这一规定只是限于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作出规范,而对于个人之间的买卖活动,还需等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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