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2012年外销员考试资格审查时间5月25日-6月27日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2年5月25日至6月27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2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考生,还须持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合格证书)到乐山市商务局人事科(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556号,联系电话:2421235)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且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乐山市商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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