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10月22日自考提醒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深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
  1.要及时准确查询考试地点,了解到达考场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场的时间;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证件不齐者不能进场参加考试;
  2.因部分科目实行电脑评卷,考生须自备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严禁携带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之外的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
  3.不能携带不透明的文具盒、笔袋等物品进入试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试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 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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