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1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1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工专)
3 23 高等数学(工本)
4 1864 高等代数(一)
5 2002 数学分析(二)
6 2005 常微分方程
7 2014 微分几何
8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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