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2年4月自考20日起网上报名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我省4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5日至10日;10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5日至19日。报名通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逾期不予补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考生要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否则影响毕业。

  首次报名的考生,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指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报考课程、报考确认点,在确认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后,进行“提交”。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在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查询、修改和打印。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考生在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且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报,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从2011年4月起,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确认点进行最终确认后,考生基本信息将不予修改。2011年以前的在籍考生,因基本信息错误,本次考试不能报名,需及时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属地派出所证明、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出申请,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号可以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门至四门课程。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且必须在报名地区参加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需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更换准考证号。

  根据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自考的一些专业从2011年下半年起不再接收新生报名,各专业考试计划将延续至2013年4月(即2013年4月为最后一次考试),以使在籍考生完成学业。2013年6月前可办理毕业手续,此后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考生需合理安排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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