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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已公布,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划定合格分数线时,既考虑到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又兼顾了不同职位层次对公务员能力的不同要求,对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和市(地)、县(区)级职位采取了分层划线的方法,同时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报考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验不低于50分。

给予政策倾斜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特殊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银监会、证监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共科目分数线按照职位所属层级划定,且专业科目考试不低于45分。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各职位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面试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组织,根据招考实施方案,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上发布面试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须知事项。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部分职位,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2017年1月和5月组织两次网上公开调剂。

据了解,今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人员情况记入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以下为2016年国考分数线以及历年分数线,仅供参考。

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月10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划定合格分数线时,既考虑到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又兼顾了不同职位层次对公务员能力的不同要求,对中央、省(区、市)、市(地)和县(区)职位采取了分层划线的方法,同时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年份

省份 职位(总分数/行测分数)

2015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5/60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5/50分

2014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0/60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5/60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100/55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5/50分

2013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0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85 /45分

2012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5 /45分

2011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0/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9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10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9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8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0/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县(区)级直属机构 90 /50分

2007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105/55分

省级直属机构 105/55分

市(地)级以下直属 95 /50分

2006

中央、国家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115/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105/55分

专利审查员 105/60分

2005

中央国家机关 120/60分

中央垂直管理系统 115/60分

只考一科 65/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