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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姜堰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6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家七 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根据泰姜政办〔2016〕5 号文件,由姜堰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条件如下:
2016年江苏姜堰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6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限姜堰籍)、消防队员 (部队退伍战士优先考虑)。
  2、招聘名额:消防文员2名(区消防大队2名文员),战斗 员46名(其中开发区12名、俞垛镇6名、蒋垛镇14名、溱潼镇14名),驾驶员8名(其中开发区2名、俞垛镇2名、蒋垛镇2名、溱潼镇2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消防文员的工作地点为姜堰区消防大队(长江 西路66号),从事消防监督协理、媒体宣传、警情受理、窗口受理、法制协理、档案管理、火调协理、验收协理、信息宣传、警营文化宣传、培训教员、卫生员、内勤、(具体岗位待定)。
  战斗员、驾驶员的工作地点为开发区政府专 职消防队、蒋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俞垛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溱潼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 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应聘消防文员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 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战斗员、驾驶员应聘人员须具备初 中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25至40岁,战斗员20至35周岁(复退军人、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1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驾驶员持准驾B类以上车型有效 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或3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六)在地方无违法 犯罪记录。
  四、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均 为劳动合同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