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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2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2]18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相关事宜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65883218)。
  二、考试级别、语种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
  我省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设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考试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2年上半年一、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时间:
  5月27日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5月27日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报考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2规定的159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五、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3月13日
  ㈡报名方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生报名工作,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
  六、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328249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附件:
  1.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