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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2年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资格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9月11日-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现有159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