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9)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7.排险
  (1)外围灭火
  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之前,应将外围火点彻底扑灭。
  (2)堵漏
  ①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②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③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
  ④根据泄漏对象,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⑤堵漏方法。
  (3)输转
  ①利用工艺措施倒罐或排空;
  ②转移受火势威胁的瓶(罐)。
  (4)点燃
  当罐内气压减小,火焰自动熄灭,或火焰被冷却水流扑灭,但还有气体扩散且无法实施堵漏,仍能造成危害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点燃。
  8.灭火
  (1)灭火条件
  ①周围火点已彻底扑灭;
  ②外围火种等危险源已全部控制;
  ③着火罐已得到充分冷却;
  ④兵力、装备、灭火剂已准备就绪;
  ⑤物料源已被切断,且内部压力明显下降;
  ⑥堵漏准备就绪,并有把握在短时间内完成。
  (2)灭火方法
  ①关阀断气法:关闭阀门,切断气源,自行熄灭。
  ②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或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
  ③水流切封法:采用多支水枪并排或交叉形成密集水流面,集中对准火焰根部下方射水,同时向火头方向逐渐移动,隔断火焰与空气的接触使火熄灭。
  ④泡沫覆盖法:对流淌火喷射泡沫进行覆盖灭火。
  ⑤旁通注入法:将惰性气体等灭火剂在喷口前的管道旁通处注入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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