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24)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7.救护
  (1)现场救护
  1)迅速将遇险者救离危险区域;
  2)注意呼吸道(戴防毒面具、面罩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和皮肤(穿防护服)的防护;
  3)对昏迷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输氧;
  4)脱去污染服装;皮肤及眼污染用清水彻底冲洗;对易损伤呼吸道粘膜的化合物应注意呼吸道是否通畅,防止窒息或阻塞;对消化道服入者应立即催吐。
  (2)对症治疗;
  (3)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1)轻度中毒的人员;
  2)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3)现场医务人员;
  4)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5)抢救及染毒器具。
  (3)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注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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