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19)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7. 排险
  (1)外围灭火:向泄漏点、主火点进攻之前,应将外围火点彻底扑灭。
  i.堵漏
  a.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b.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c.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
  d.根据泄漏对象,对非溶于水且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e.堵漏方法。
  ii.输转
  a.利用工艺措施导流或倒罐;
  b.转移受火势威胁的瓶(罐、桶)。
  iii.灭火:灭火条件
  a.周围火点已彻底扑灭,火种等危险源已全部控制;
  b.堵漏准备就绪;
  c.着火罐(桶)已得到充分冷却;
  d.兵力、装备、灭火剂已准备就绪。
        (2) 灭火方法
  a)关阀断料法:关闭断料,熄灭火源;
  b)泡沫覆盖法:对燃烧罐(桶)和地面流淌火喷射泡沫覆盖灭火;
  c)砂土覆盖法:使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石墨等盖灭火;
  d)干粉抑制法:视燃烧情况使用车载干粉炮、胶管干粉枪、推车或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
  (()注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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