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易燃液体运输事故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
  易燃液体分为一级、二级两项。前者闪点低于28℃,后者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乙醛、丙酮、苯、醚、汽油、酒精等均属此类物品。
  易燃液体装卸前应将货仓先行通风。开关仓门时不要用铁质工具敲打。搬运中不能撞击。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装卸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
  仓内应用绝缘良好的防爆灯具。铁桶包装每层间应衬垫牢固。易燃液体与普通货物混装时应最后装,最先卸。容器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进行修补或更换包装。当温度较高引起容器膨胀时,应用凉水冷却。
  灭火方法: 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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