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车间卫生标准名称
3.3.1 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MAC(不赞成:最高允许浓度)
我国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毒物或粉尘的容许接触限值的上限浓度,即在多次有代表性的采样测定中均不应超过的数值(mg/m3);指工人在该浓度下长期进行生产劳动,不致引起急性或慢性职业性危害的浓度。
3.3.2 阈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 TLV
由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工作者协会(ACGIH)提出的有关工作环境中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标准(mg/m3)。
a)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 TLV-TWA
每标准8小时工作日或40小时工作周中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限值。是几乎所有工人每天反复接触而不致受到有害影响的浓度。
在每个工作日内,可有高于此限值的浓度偏差出现,但这一偏差必须能由低于此值的等量偏差所补偿。
b)短时间接触阈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short time exposure limit; TLV-STEL
每次持续接触不超过15分钟,每工作日接触不得超过4次,两次间隔至少60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限值。
在该浓度下,不致于出现:
1)刺激作用;
2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
3)麻醉作用达到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降低自救能力和实际降低工作效率的程度。
4)阈限值—上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celling; TLV-C
瞬时接触亦不得超过的最高浓度限值。
3.4 临床表现
3.4.1 接触反应 exposure reaction
接触化学因素所引起的短时间的全身或局部的临床表现,但并未形成职业性中毒。
3.4.2 刺激反应 irritative reaction
刺激性化学物引起的眼或上呼吸道短时间的非细菌性炎症反应。可表现为流涕、咳嗽和咽喉痛等症状,但并未形成职业性中毒。
3.4.3 潜伏期 latent period
从开始接触危害因素至出现最早临床表现之间的一段时间。
3.4.4 潜隐期 latency
接触已确认的致癌物到确诊肿瘤时的一段时间。
3.4.5 假愈期 pseudo-recovery period
在某些职业病的病程中出现的一段症状缓解期。此时,临床表现似已好转,但病变仍在继续发展,随后又出现明显的相应的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