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规划出台胶州胶南列入城市规划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昨提请审议 滨海公路沿线七镇纳入城市规划区以加强海滨资源保护 规划区总面积2870平方公里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请市十四届人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总体规划》此前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和第十六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性质: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

    本轮《总体规划》结合青岛发展实际,全面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一系列指示精神、尤其是“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同时,近年来市人先后通过的“加强胶州湾水域及近海沿线保护”、“严格控制滨海沿线用地和规划”、“加强绿线控制”等议案,以及关于生态市建设的决议等,都在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中得到重点落实,从而使其成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长期指导方针。在城市发展目标上,《总体规划》提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目标。在城市性质上,将青岛城市性质确定为“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海滨旅游度假城市”。

    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500万人

    本轮《总体规划》确定201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37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7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总人口规模50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540平方公里。

    保护滨海资源:滨海公路沿线七镇入规划

    为加强对滨海资源的保护,本轮《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沿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市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本轮《总体规划》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确定为“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查,并由省政府转报国务院正式审批。在市人审议通过《总体规划》后,市政府将抓紧时间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及社会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结合各界意见确定正式上报成果,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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