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内容提要:青岛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12日,考生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关于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2年 7月 26日至8月1日在“青岛勘察设计信息网(www.qdkcs.com)”首页左上角“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区域(或通过http://221.215.38.193:8002直接登录系统),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后(新用户应首先注册),进入“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注册办理”中的“考试”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考生的养老保险编号(或更改后的社保查询密码)。

(二)网上报名

网上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2年7月28日至8月12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对,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3格式);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17日。各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须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书面一式两份,并带优盘报电子表,统一按附件2格式);

3.学历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和2011年度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要求提供材料。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8月16日9:00-2012年8月20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该科目。

(二)《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的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

(三)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

(四)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中严禁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对为考生出具虚假工作年限证明,以及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计入单位诚信记录,对相关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1.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一)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级别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以免试。

1.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技术职务,且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技术职务,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根据《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⑴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⑵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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