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2-08-01 共1页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四)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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