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辅导:委托人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委托人的义务
    ①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在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委托人应向承包人提交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及附图。委托人应当明确设备工程的具体要求,明确设计范围和深度、检验标准。
    ②保护设计人知识产权。委托人应当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③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如果委托人从工程进度的角度或其他方面的考虑,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产品,须征得设计人的同意。委托人不应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强迫设计人不合理地缩短设计周期的时间。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提前交付产品的协议后,委托人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④交付合同定金,合同顺利履行后,定金应当折抵合同款或者返还。
    ⑤应提供必要的其他协助。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