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 [2012]311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考试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投资建设

项目管理师

宏观经济政策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150

90

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考生(含累计合格),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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