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公务员笔试(北京院校毕业生)网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2页

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采取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操作,否则报名无效。为确保报考人员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2、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71年11月至1989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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