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1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2 共10页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成立于1963年,是河北省水利厅派出的河系流域管理机构。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白洋淀办公室、工程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科、人事劳动科、党委办公室。闸涵管理所5个:枣林庄闸所、新盖房闸所、王村闸所、淀东管理所、淀西管理所。全处共有干部职工136名,其中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18人,技师11人,监理工程师15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大清河系、永定河系河北部分河道工程监督管理及白洋淀水资源管理。管理2座直属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新盖房枢纽、枣林庄枢纽)、1座分洪闸(王村分洪闸)及白洋淀周边28座小型引水闸。
  建处40多年来,在工程管理、防汛抗洪和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在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又有新的突破。直属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和环境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和根本性变化,逐步进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研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冬季冰期输水观测成果在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冻土试验研究成果为南水北调防冻设计和部颁行业规范的修改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还培养造就出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优良技术队伍,为新世纪水利管理工作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与技术基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爱岗敬业精神和行业职业道德水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4月13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我单位人劳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5月14日报名者本人到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人劳科提交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我单位人劳科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由我处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出题。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笔试成绩于5月18日在河北水利网与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2. 面试时间:5月24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水利网与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人劳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水利网和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待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后再办理后续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2-5906105。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公告原文>>河北省201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汇总|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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