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沧州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11 共2页

   五、考试
 
  报名合格人员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到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8月22日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然后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摸高跳),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于8月22日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测试标准:
 
  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3秒1;
 
  1000米,合格成绩为≤4分25秒;
 
  摸高跳,合格成绩≥265厘米。
 
  七、体检
 
  由市公安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八、政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由市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签订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公安辅警的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市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半年,试用期工资初定1200元,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3年后再续签6年。公安辅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及训练补助585元,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6528
 
  沧州市公安局2170712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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