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8 共2页

  (三)笔试
 
  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分职位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公告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以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岗位调剂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考察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补录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七)公示结果
 
  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我局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请应聘人员慎重报考,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4463266、644633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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