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法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3页

  • 答题技巧

多项选择题是指提出一个问题,给出多个备选答案(一般是4-5个),在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的一种题目形式。多选题对答案的要求较严格,要求将全部正确答案选出来并把它们的标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里,不选、错选、漏选均不给分。

多项选择题与单项选择题同属于客观性试题,但难度却比单项选择题要大,它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也较大、分值较高,是一项值得考生重视的题型。多项选择题尽管有一定难度,但还是有章可循的。下面介绍两种解题的方法。

一种方法是直选法,这主要是针对那些比较容易的题目而言。这种类型题目主要考查学生的识记能力,对课本上明确列出的重要知识点是否记住。做这种题目,一般审完题后即可直接选出正确答案。

多项选择题更重要的一种解题方法是排除法,即审题完毕后一时不能判断哪些备选答案是正确的,可以进行逆向思维,先将错误的答案一一排除,剩下的答案即视为正确答案。这种方法虽不是百分之百正确,但对于哪些模棱两可的多选题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题方法,适合于解答较难的选择题。

  • 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行政法规的名称。条例、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

法律规范的分类。依表现形式,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第二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精神财富。主要有: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技术改进方案、合理化建议、经营信息、生产经营标记等。

第三章 企业法

破产财产。指债务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对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见教材第88页(旧教材第93页)。注意非破产财产。

第四章 公司法

公司的分类(按公司的财产责任性质)。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公积金的用途。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限制。见教材第111页(旧教材第115页),或公司法第57条、123条。

股票的特征。权利证券、有价证券、证权证券、要式证券、风险证券。

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五章 合同法

合同法的适用。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阶段。包括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或者变更其内容的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止履行的不安全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义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工业产权法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者产地标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都不授予专利权。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

我国商标法承认的商标。注意包括立体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主要从反面来掌握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产品标识。见教材第235页(旧教材第245页)。

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教育权、人格权、监督权。

经营者的义务。遵守法律、保障安全、保证质量、提供真实信息、标志经营资格、出具凭证、“三包”、公平交易、尊重人格、接受监督。

第十章 税法

我国现行税率的种类。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固定税率(定额税率)。

流转税的种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的税率。基本税率为17%,优惠税率为13%,零税率。

应征消费税的商品。见教材第273页(旧教材第334页)。主要是非生活必需品。

资源财产税。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契税、遗产税等。

第十一章 金融法

金融活动。包括货币发行,金银和外汇管理,存款、贷款和个人储蓄,票据贴现,汇兑往来,信托投资,金融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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