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广州地区

  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干部的选拔力度,更好地为我区建设“经济强区、花园城市、幸福花都”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经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研究决定,花都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8名。

  一、 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位序号

公选职位

公选

职数

职位要求

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1名

同等条件下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

团区委副书记

1名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年龄要求29周岁以下;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3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1名

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4

赤坭镇

副处级领导干部

1名

从事规划、国土相关工作3年以上。

5

新华街党工委

委员

1名

中共党员,且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有2年以上街道或镇工作经历。

6

区发展和改革局

总经济师

1名

1、从事经济类工作5年以上;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

区统计局

总统计师

1名

1、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计或会计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具有统计或会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

区审计局

总审计师

1名

1、从事审计或会计工作5年以上;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审计或会计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具有审计或会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5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任现职级满1年的正科级干部;正科任职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

  3、任现职级满4年的副科级干部。

  4、现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4月1日以后出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年龄需符合调任的条件);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务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2月29日。

  三、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广州地区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包括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在穗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省直和中央、省驻穗、在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我区公选办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材料送区公选办进行审核。

  2、报名材料:《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任职经历和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花都区公选办(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06室,联系电话:36899077、36899080,联系人:李元、姚睿明)。

  4、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22日(节假日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资格审查:由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和“花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du.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团区委副书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赤坭镇副处级领导干部、新华街党工委委员5个职位的面试采取大评委制,评委组不少于30人,每位评委根据考生面试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每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区统计局总统计师、区审计局总审计师3个专业技术性强的职位,评委组不少于10人,每位评委根据考生面试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花都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区委常委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作出任用决定。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公选结果在“广州公选网”、“花都区政府门户网”、公选单位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需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职位,在征求意见后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及调任的,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七)试用与任职。

  拟任职人选,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调任、转任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组织部门提出建议,按有关规定启动免职程序,并按原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5月基本完成。

  4月中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4月下旬:笔试。

  5月上旬、中旬:面试、体检、组织考察。

  5月下旬: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附件:《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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