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面向乡镇街道正职公开选配副县级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马鞍山市面向乡镇(街道)正职公开选配副县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乡镇(街道)正职公开选配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

  公告:马鞍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一、公开选配的职位

  副县级领导干部4名。

  二、公开选配的范围

  全市现任和曾任乡镇(含高配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

  三、公开选配的条件

  这次公开选配的人选,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48周岁以下(1964年5月以后出生);

  2、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4、曾任乡镇(街道)正职的,应当在乡镇(街道)正职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现任乡镇(街道)正职的,应当连续任乡镇(街道)正职三年以上。女干部任乡镇(街道)正职满1年且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的也可以报考。

  5、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配的工作程序

  公开选配工作采取报名、民主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民主推荐、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含山、和县、当涂县报考人员分别在各县报名点报名,其他报考人员到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点报名。

  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反馈县区和新区进行民主推荐。

  (二)民主推荐

  为进一步把好人选的素质关,对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区和新区按照一定的数额,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推荐参加面试的初步人选。

  民主推荐人选的名额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开发区、示范园区、博望新区和郑浦港新区各推荐人选1名。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执行。

  如乡镇(街道)正职本人及其任职期间所在乡镇(街道)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方面涉及“一票否决”的,不得列为民主推荐对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面试设立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共7名,由有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得分情况,按照职位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马鞍山先锋网公布。

  (五)组织考察和任用

  市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广泛、深入的考察。注重干部德的考核,通过逆向测评和走访方式,考察了解对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行。经过考察,如无合适人选的,则相应减少录用职位人数。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差额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并无记名投票表决。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安排到县区、经济发展一线进行锻炼一年,一年期满后进行考察,经考察胜任的,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个人特长,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副县级领导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违规者, 即取消参加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竞争性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马鞍山市面向乡镇街道正职公开选配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马鞍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

  公告:马鞍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问题解答:2012年马鞍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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