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葫芦岛招聘特警突击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2页

2、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1年12月22日、23日

测试地点:葫芦岛市武警支队教导队(二手车交易市场西1000米)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体能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hld.lss.gov.cn)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体能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排爆、防化岗位的面试,以排爆、防化专业知识为主,单独组织。

面试的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体能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突击队员岗位体能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7:3。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排爆、防化岗位体能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4。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次公开招聘中实行回避制度并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6660709 3170059

监督电话:3152753 3152728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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