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守杰老师的初级经济法历年考题评析(3)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9页


【案例4】
乐哈哈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薯片一直很受市场的欢迎。2002年底,公司发现销售额持续下降。经查,原来是公司董事陈某与几个朋友出资设立家家宝公司,该公司生产经营的薯片在原料、工艺、口味上与乐哈哈公司生产的薯片相差无几,挤占了乐哈哈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乐哈哈公司于是召开董事会,作出两项决议:(1)免去陈某的董事职务,增补王某为董事;(2)要求陈某将其从家家宝公司获得的收入上交乐哈哈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陈某与朋友出资设立家家宝公司生产经营薯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乐哈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2003年)
【案例4答案】
(1)陈某与朋友出资设立家家宝公司生产经营薯片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首先,董事会会议“免去陈某的董事职务,增补王某为董事”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选举、更换董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因此董事会的决议不合法;其次,董事会会议“要求陈某将其从家家宝公司获得的收入上交乐哈哈公司”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案例5】
A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l)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① 根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
②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乙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2000年度税后利润3000万元。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600万元。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只提取法定公益金100万元。
(3)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丙还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从中获得收人2万元。
(4)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市财政局的检查。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4)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5)公司经理丙能否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营业活动?丙从该营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6)A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为什么?
(2001年)
【案例5答案】
(1)①
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公司法》规定公司应提取法定公积金,其提取数额是税后利润的10%,但也同时规定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该案中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为2600万元,故可不再提取。
(3)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数额为税后利润的5%至10%,即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应为
150万元至 300万元。
(4)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期间内不得转让。
(5)公司经理丙不能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公司经理丙从中所得收入应归A公司所有。
(6)A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因此,市财政局有权对A公司进行会计检查。
【案例6】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1996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0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2)决定于2000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3月10日,华昌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中的20万元修缮职工宿舍。3月15日,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会会议作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华昌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修缮职工食堂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5)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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