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重要考点1

发布时间:2014-03-19 共3页

法律事实

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①法律事件: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自然现象 (绝对)  ——不是人引起的,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

  社会现象(相对)——是人引起的,战争、重大政策改变

  ②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法律关系构成主体  

  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有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法律关系构成客体  

  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①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阳光、空气、自然灾害(×)

  ②精神产品:证书、书籍、录像、录音、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

  ③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人身: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贩卖人口、买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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