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6日(未设考区的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0日),各市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各市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表)。
2.首次报名考生在自己所报考区(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进行资格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 首次报名考生在未设考区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及定州、辛集进行资格审核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所提供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为1寸近期免冠彩色头像,要求为清晰、完整证件照,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2)照片为jp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102像素×126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8×98点。
(3)考办工作人员对比电子照片与所持证件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如不合标准可要求重新提供。
4.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进行缴费。
5.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河北注协考试部
2014年4月1日
河北省201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首次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时间一览表
序号 |
各市 |
主办单位 |
资格审核地点 |
联系电话 |
资格审核时间 |
1 |
石家庄 |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新百广场西北边,十七中对面) |
0311-66651698 |
5月5日-5月16日 |
2 |
保 定 |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 |
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会计服务中心一楼 |
0312-5176536 |
5月6日-5月16日 |
3 |
唐 山 |
唐山市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 |
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47号 |
0315-2828165 |
5月5日-5月9日 |
4 |
邯 郸 |
邯郸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
邯郸市人民路98号招贤大厦403室 |
0310-3055759 |
5月5日-5月16日 |
5 |
张家口 |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64号 |
0313-2033227 |
5月4日至5月10日 |
6 |
廊 坊 |
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 |
廊坊市广阳道188号天都酒店后院综合楼3楼 |
0316-2030116 |
5月4日至5月8日 |
7 |
承 德 |
承德市财政局会计之家 |
承德市开发区雹神庙 |
0314-2255290 |
5月8日至5月9日 |
8 |
秦皇岛 |
秦皇岛市财政局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
秦皇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基地(海港区民族路39号德信医药商场六楼) |
0335-3551616 |
4月25日至5月10日 |
9 |
沧 州 |
沧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0-2号(市财政局西配楼一楼会计服务大厅) |
0317-2109558 2023084 |
4月25日-5月10日 |
10 |
衡 水 |
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 |
衡水市永兴西路819号市财政局二楼226房 |
0318-2166530 |
4月28日-4月30日 |
11 |
邢 台 |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
邢台市守敬北路281号(市财政局403室) |
0319-2222058 |
5月5日-5月10日 |
10 |
定 州 |
定州市财政局人教科 |
定州市清风南路92号 |
0312-2331326 |
4月25日-5月5日 |
11 |
辛 集 |
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 |
辛集市西华路北段147号 |
0311-83222394 |
4月25日-5月10日 |
备注 | 1.首次报名考生在自己所报考区(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进行资格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2. 首次报名考生在未设考区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及定州、辛集进行资格审核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3.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