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财经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五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三、判断题

  1、一般存款账户不办理现金支取。( )

  [答案]√

  [解析]一般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

  [答案]×

  [解析]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都可以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

  答案;×

  解析:注意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4、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

  答案:√

  5、企业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

  [答案]×

  [解析]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6、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答案] √

  7.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用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也可以办理转账业务

  [答案]×

  [解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四、简答题

  1、 什么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案: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适用情况: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2、什么是票据当事人?票据当事人包括哪些?

  答案:

  1、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包括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2、票据基本当事人:

  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3、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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